兰陵县西北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
一、出让人
名称: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兰陵县东升路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场所: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陵县西北村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
地理位置:兰陵县神山镇西北村
面积:0.151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3865184.845 |
39606041.071 |
2 |
3865196.096 |
39606418.790 |
3 |
3865149.201 |
39606426.504 |
4 |
3864931.932 |
39606271.127 |
5 |
3864825.455 |
39606170.034 |
6 |
3864707.979 |
39606104.418 |
7 |
3864772.619 |
39605906.190 |
8 |
3864968.462 |
39605908.976 |
9 |
3865047.014 |
39605994.139 |
* |
130 |
30 |
资源储量:矿区保有资源储量为2419.2万吨,设计可采储量1448.5万吨
开采标高: 130米至 3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采矿权为新设采矿权,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能力为14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中标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按照《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边开采边治理;在开采活动中造成地质灾害隐患或诱发地质灾害事故的,必须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拟出让年限:11年
起始价:592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营利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 (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未拖欠税费和民工工资的企业。(四)未出现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
招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
网上地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2023年03月02日
申请报名方式: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营利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 (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未拖欠税费和民工工资的企业。(四)未出现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八、风险提示
(一)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种风险,投标人需慎重决策;若采矿权中标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视为放弃已中标的采矿权,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在决定投标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投标人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且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四)该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前期相关报告中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偏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采矿权投标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矿业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在招标出让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中标单位如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出让人有权收回采矿权,按程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